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台灣民宿的發展

台灣民宿的發展
1981年原台灣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產業發展計劃中自訂規則,進行輔導原住民利用空屋與當地特有環境經營民宿,增加原住民收入。而除了原住民地區在非原住民地區,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內及各觀光景點亦有不少人將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樓房出租旅客住宿。因民宿主人多半是在地人,藉此進而藉勢推動當地的觀光旅遊產業,同年間農委會大舉鼓吹「傳統農業」轉型「觀光農業」,進一步刺激了民宿發展,成為台灣一個新興的鄉村旅遊經濟產業。
民宿在台灣的發展有很長的歷史,最早大規模民宿發展的地區是墾丁國家公園,時間約在1981年左右,當初是解決住宿不足的問題。只是一種簡單住宿型態,沒有導覽或餐飲服務。起因於遊憩區假日的大飯店旅館住宿供應不足或缺乏服務,或登山旅遊借住山區房舍工寮緣起,有空屋人家因而起意掛起民宿的招牌,或直接到飯店門口、車站等地招攬遊客,而興起此行業。      民宿業因平民化、平價化、親民化而廣受遊客之喜好。惟初期經營水平參差不齊,缺乏完善之管理制度,導致消費者權益毫無保障,政府於2001年12月12日頒定「民宿管理辦法」,就民宿之設置地點、規模、建築、消防、經營設施基準、申請登記要件、管理監督及經營者應遵守事項訂有規範,設定為農、林、漁、牧業的附屬產業,正式輔導台灣民宿產業合法化,期透過輔導管理體系之建制,以提升民宿質量與安全,促進農業休閒、山地聚落觀光產業發展,至此民宿產業正式成為台灣一個農業的新行業。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